新疆日報訊(記者劉東萊報道)從自治區河長制辦公室獲悉:經過大半年的努力,目前,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的頂層體系設計基本完成。自治區黨委與自治區人民政府聯合印發了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工作方案》),標志著我區河長制工作進入實質性階段。
2016年10月11日,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八次會議,會議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》。河長制是一項依據現行法律法規,堅持問題導向,落實地方黨政領導河湖管理保護主體責任的制度創新,通過構建部門聯動、多級聯動、責任明確、協調有序、監管嚴格、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,最終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,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。
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。自治區黨委、人民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我區河長制工作,自治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河長、自治區負責的九條河流河長由自治區四套班子分管水利、環保等相關工作的領導擔任。
“我區河湖水環境狀況總體良好,但河湖保護管理中也存在著經濟社會用水總量居高不下、水污染風險正在加大、河道采砂管理體制不順暢、河湖確權劃界進展緩慢等問題?!弊灾螀^水利廳副廳長、自治區河長制辦公室副主任凱色爾·阿不都卡的爾表示,為切實解決河湖管理中存在的問題,去年10月以來,我區不斷完善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頂層設計,確定建立兵地聯合,縱向到鄉鎮的分級河長組織體系,確定了我區河長制的七項主要任務;提出了建立河長制制度體系,健全河長制工作機制;提出了加強領導、開展督導考核、加大宣傳引導等保障措施,并確定我區2018年6月起全面實施河長制。
《工作方案》的發布,是自治區響應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決策部署,準確把握生態文明建設要求,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,高度重視河湖治理保護工作的充分體現,為高位推動我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。